也是,五年了,类似的事数不胜数。
他怎么会记得呢?
我却记得。
第一次,顾云舟为了逗颜漫漫开心,把我的果汁换成了酒。
我酒精过敏,浑身起了疹子,呼吸困难地被送进医院。
那时的姜澈,还不是现在执掌商业帝国的姜总,他冲进顾氏,把顾云舟狠狠揍了一顿,差点被顾家送进局子。
就像我们最穷,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,他也会把乞讨来的唯一一个馒头塞给我。
“姐姐,我要给你最好的。”
可惜,从他见到颜漫漫那天起,一切都变了。
“一点小事,不记得了。”
他终于开口,语气里满是不耐。
“颜漫漫不就是跟你开几个玩笑,又没真的伤害到你。”
“就连云舟都让给你了,你还想怎么样?”
是啊,几个玩笑。
害我过敏差点死掉的玩笑。
搞砸我辛苦数月谈来合同的玩笑。
把我一个人丢进深山,差点喂了狼的玩笑。
还有现在,底下无数猥琐的目光,几乎要穿透我的婚纱。
这就是颜漫漫的,几个无伤大雅的玩笑。
我没有再争辩,只是固执地,又问了姜澈一次。
“所以,你真的不记得了?”
我和他说过的,只要被颜漫漫羞辱99次,我就会走。
“姜沁!”他彻底失了耐心,“收起你那副小肚鸡肠的做派!今天是漫漫的大日子,别让她难堪!”
我忽然就松了口气。
心底一块沉甸甸的石头,终于落了地。
小时候,我答应过姜澈,会陪他一辈子。
现在,是他先不记得了。
那我也算不上违约。
我笑了,发自内心地笑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