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你一定要争气,只有这样,你父皇才会来看我,本宫才是皇上最喜欢的女人,本宫才是……”她边哭边说,突然像是发疯一般唱起了曲儿,独自一人坐到铜镜前上妆。
泪痕斑驳,粉妆如雪,两道清流自颊边滑落。
“人易老,事多妨,梦难长。
一点深情,三分浅土,半壁斜阳……”我看着脸上尤带泪痕的美妇人,突然觉得她有些可怜。
“收起你那点子不值钱的可怜。”
萧鸿允透过斑驳的铜镜看向我,我与他的目光在镜中相撞,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”
他眼中的寒意如同冬日里的冰霜,冷得让人心惊胆战。
我低下头,不敢与他对视。
将手中的胭脂水粉置于美妇人案前,这是萧鸿允方才在市集上精心挑选的。
他已经抬脚离开了,我不敢久留,匆匆跟在萧鸿允身后。
外面日头正烈,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着,萧鸿允的背影显得有些凄凉。
我们的影子**头拉长,交织在一起,时而重叠,时而分离。
05萧鸿允平日里还是那个肆意张扬的闲王,他自请出宫,不参与夺嫡,在东市买了间宅子,关起门来自己过日子。
他最喜欢的事就是躺在摇椅上,看着天上的云儿发呆。
其实也不算发呆,据说练武之人,内力深厚,可以听到很远的声音。
而这间宅子和姜府比邻而居。
我时常怀疑他在听墙角,可是我没有证据。
世人皆知闲王的母妃是个伶人,因着一首小曲,一把好嗓子,得了皇上宠幸。
后宫的女人何其多,宠幸过了,便也就失了兴趣。
伶人成了美人,苦等一人的垂怜,久等不来,使了些小手段,便又成了冷宫里的罪人。
罪人之子,在噬人的皇宫里,大抵是不好过的。
可萧鸿允偏偏又买得起东市的宅子,长安居大不易,他又哪里来的银钱?
正想得出神,手背冷不丁挨了一颗小石子,泛起一片红。
我惊呼出声:“哎呦!”
“发什么呆?
手怎的停了?”
上好的宣纸便氤出一团漆黑的墨渍,本就写得歪七扭八的字,更丑了。
06自从上回被萧鸿允抓住我偷偷识字,他便时时督促我练字,尤其是他躺在摇椅上听墙角时,最喜欢让我在一旁练字。
一开始,我连笔杆都拿不稳,更别提在宣纸上写字了。
宣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