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不会对我流泪,让我的心莫名的疼痛。
老宅后面有一座大山,我常常跑到山脚下的树上静静地看着天空,有时还会跑到溪边,看着我的眼睛,是不是嬷嬷说的那般**动人。
十三岁时,我在山脚看到一个身着华服的人,嬷嬷曾经告诉我,要远离这种人。
我看着他清俊的脸庞,又看着他和我相似的眼眸,还有他紧紧抓着我鞋子的手。
果断的拿起石头,砸了他的手,然后拿了他荷包里的几文钱作为弄脏我鞋子的报酬。
随后准备快速的跑开。
身后传来一声轻笑。
“你这丫头,打了人就跑?若是他死了,怕是你有十条命都不够赔。”
“他死为何要我赔命?我只是因为他抓住我的鞋子,我只打了他的手而已。”
“你既爱财,不如这些银子都给你,你照顾我们几天。”
站立的男子开口,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,与地上的男子不同,他仿佛更显尊贵,只是脸色惨白,一副强撑着的模样。
“我不是爱财,这是他弄脏我鞋子的银钱。”
“你想要什么?只要你说,我便可满足你,只需要照顾我们两天,两天即可。”
我看着他认真的神色,我想,嬷嬷说的最多的就是可惜不能教我认字,那么我如果识字了,嬷嬷会不会高兴。
“只要你教我认字,我便给你们带吃的。”
他愣了一下,仔细打量了一下我,随后开口说“好。”
我拘谨的揉了揉衣角。
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我按照他的要求,给他找了草药,给他捣碎之前,他听着我对着草药碎碎念的道歉与念经,露出了笑容。
他们二人吃着野果,敷着草药度过了两天。
而我在这两天,也会写我自己的名字了,林犯犯。
虽然他们二人听说我的名字的时候,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,流露出不可思议的样子,但我并不在意,我只想会认字。